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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说文化立法:蓄积势能 驶入快车道

2018-03-25 06:44:18  SHENZHOUDAILY   去360搜 BaiDu搜

已有24个省(区、市)制定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其中,17个省(区、市)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是在非遗法实施后制定的。 2011年至2015年底,全国各省级财政累计投

已有24个省(区、市)制定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其中,17个省(区、市)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性法规是在非遗法实施后制定的。

2011年至2015年底,全国各省级财政累计投入163731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财政平均累计投入5117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积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有10个省(市)。

2015年,全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38719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财政平均投入1210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有15个省(区、市)。

2011年至2015年底,全国各市级财政累计投入101909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平均每省市级财政累计投入3185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积投入3000万元以上的有11个省(区、市)。

2015年,全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30931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每省市级财政平均投入967万元(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5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1000万元以上有11个省(区、市)。

2011年至2015年底,全国各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累计投入123656万元。2015年,全国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32122万元。

截至2016年,已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72项(不含子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087项。

在16个省(区、市)设立18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多省建立了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截至2016年,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4928名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文化法治建设坚强有力的保障。文化法治建设对于完善法治体系、保障文化发展繁荣、提高文化治理能力、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保障和实现公民文化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文化立法现状如何,如何跟上文化改革发展步伐?这些都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道路上不容回避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管窥端倪:文化立法进入加速期

我国文化法治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分散到体系的发展过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强国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逐渐深入人心,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在文化立法、执法监督、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5年5月19日至20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文化法治工作会议,顺应形势,明确目标,查找不足,部署任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是2006年以后文化部又一次专门就所负责领域的法治工作召开的全国性会议。自此,文化立法小步快跑,走上了加速通道。

文化领域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到文化立法工作力度持续加强,文化法规体系逐渐完善,文化法制环境日趋成熟。党的十八大以来文化立法力度之大、成效之巨,前所罕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数说落地:法治成效未来可期

文化立法

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与文化工作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有154部,地方政府规章有138部,地方规范性文件达1.3万余件。全国地方文化立法数量超过10部的有14个省(区、市)。

文化执法

文化系统按照中央要求,集中力量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全国列入改革范围的403个地级市以及2594个县(区)已全部完成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工作,综合执法人员达3万余人,92%的地区完成委托执法或授权执法的行政确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文化部于2016年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评估报告显示:

文物保护法

2017年,国家文物局指导各地查处文物法人违法案件314起,17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公开曝光一批文物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和文物安全重大事故,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11次。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重要成果,打掉上百个文物犯罪团伙,抓获近千名文物犯罪嫌疑人,缴获上万件涉案文物。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

目前,凝聚了社会各界智慧和共识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公共图书馆法在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舞台上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侵占、挪用公共文化设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项目日趋完善、服务内容日渐丰富,人民群众越来越多地享受到免费或优惠的文艺演出、陈列展览、阅读服务等。

相对滞后:数量偏少 层次较低

2015年召开的全国文化法治工作会议提出文化法治建设存在六个问题:

截至2017年,我国立法总数近4万件,其中有关文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量1000余件,占全部立法不到3%。其中现行的文化领域法律占全部现行法的比例不到2%,与之对应,经济领域法律、政治领域法律、社会领域法律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分别占全部现行法的比例约为32%、51%、7%和7 %,文化立法成为短板,这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要求不相适应。

蓄势待发:文化立法或迎黄金时代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新时代中国的改革发展路径已经明晰,加快文化立法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针对文化法治建设存在的滞后和薄弱环节,到2020年我国文化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建成完备的文化法治体系固然有待时日,但在世界文化交融交流日益广泛、广大人民群众的多样化文化诉求不断变化,以及迅速迭代更新的互联网传播大背景下,文化立法必须迎头赶上,为我国文化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所幸,在法治观念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共识的新时代,文化立法的进程足够顺应世道人心。也许不久的未来,千呼万唤多年却依然藏在深闺的文化产业促进法就会揭开神秘的面纱,也会有更多专业性强、覆盖面广的文化法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让我们静候佳音

责任编辑: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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